6月21日,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,根据当前汛情,经研究,市防指决定自6月21日12时起,全市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。
市防指要求,各县市区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Ⅲ级应急响应要求,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,重点做好流域性洪水防范、中小河流洪水防守、山洪地质灾害防御、水库和尾矿库保安、城市防内涝和人员安全转移等工作。按照“集中管理、统一调度”的原则,备足防汛抢险物资装备,全面掌握物资储备情况,制定并落实物资调用方案,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守、分区包片制度,督促相关乡镇、村组、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